可一次拉延成形為圓筒形制件的最大圓板料直徑與凸模直徑之比,符號為LDR。極限拉延比表示板料拉延成形時極限變形程度的大小,是評定板料成形性能的指標(biāo),也是進行板料拉延成形工藝及模具設(shè)計的依據(jù)。極限拉延比值愈大,板料拉延成形時的極限變形程度愈大,板料拉延成形性能愈好。影響極限拉延比的因素包括材料的力學(xué)性能、模具幾何參數(shù)、摩擦與潤滑狀況、壓邊力、成形速度、坯料表面狀態(tài)和相對厚度(材料實際厚度與坯料直徑之比)等。選用優(yōu)質(zhì)板料、增大板料相對厚度、進行良好潤滑、合理調(diào)整壓邊力或已有的拉延筋等都能增大極限拉延比值。 板料的極限拉延比可由史維夫特(H.W.Swift)沖杯試驗(見沖杯試驗)確定,這一試驗方法有國際標(biāo)準(zhǔn)。實用中也采用恩格哈特(Engelhardt)試驗法(最大載荷法;見沖杯試驗),該方法較史維夫特沖杯試驗簡便,采用比標(biāo)準(zhǔn)實驗坯料直徑小的單一直徑坯料,當(dāng)坯料被拉延成形至最大載荷后,增加壓邊力以阻止突緣坯料拉入凹模腔內(nèi),增大拉延成形載荷直至發(fā)生斷裂。極限拉延比由下式確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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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7-1 15:21 上傳
圓筒形或與圓筒形相近的拉延成形制件,可直接采用由試驗確定的極限拉延比值作為工藝和模具設(shè)計的依據(jù);對其他形狀的拉延成形制件,則須對極限拉延比值作必要的修正,修正量的大小取決于拉延制件的具體形狀和使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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